标题:
苟活于人世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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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断弦的贝斯
时间:
2006-11-29 11:58
标题:
苟活于人世间
我他妈现在真是活的累呀
只能苟活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上
做着一个凡人
我操~
作者:
建羽
时间:
2006-11-29 16:57
有深圳的哥们吗?我 要去深圳工作了
不知道能不能混下去呢
作者:
死忠安息日
时间:
2006-12-1 03:12
有凡人可做就不错了
阿门
作者:
断弦的贝斯
时间:
2006-12-1 18:03
呵呵~
感谢主感谢上帝~
作者:
暗祭
时间:
2006-12-2 08:33
有人当就不错了~
作者:
暗祭
时间:
2006-12-22 21:07
这个世界还是很值得苟且的活下去的~
作者:
李小虫
时间:
2006-12-23 21:17
活着好,浪费点粮食
作者:
ka7
时间:
2006-12-23 21:23
恩
有道理
就是要浪费点什么
好性感的名字
作者:
没烟的日子
时间:
2006-12-23 21:24
一切毫无意义甚至毫无出路...
作者:
没烟的日子
时间:
2006-12-23 21:24
一切毫无意义甚至毫无出路...
作者:
李小虫
时间:
2006-12-23 21:39
活着无聊,死了吧又觉得可惜,苟活也是活
作者:
ka7
时间:
2006-12-23 21:48
还是吴88想的开
给我机会来说你的名字
。。。。。
。。。。。。
。。。。。。。
真的好性感
作者:
断弦的贝斯
时间:
2006-12-24 18:19
K你没事吧 ~
作者:
ka7
时间:
2006-12-24 20:20
我还好的啊
呵呵
没什么事情
作者:
断弦的贝斯
时间:
2006-12-26 17:19
那就好
我还以为你疯了~
作者:
累乐
时间:
2006-12-26 22:36
记得曾经 也想过 对着镜子说你是人不是牲畜 你是人不是牲畜
瞧我还会上网我是人啊
作者:
疯子2
时间:
2006-12-29 11:17
可是现在呢
只要自己把自己当人看后着就行
不关灵魂死没死
至少我们还要活着
作者:
断弦的贝斯
时间:
2006-12-30 18:25
是的~
至少我们还或者
比什么都重要~
作者:
一条诚
时间:
2007-1-7 21:26
你傻冒儿的那张脸很有当年刘老根的神韵嘛!
作者:
断弦的贝斯
时间:
2007-1-12 19:30
偶像
绝对偶像~~~
作者:
jiarong50
时间:
2007-1-28 20:15
活着就是最大的幸运
我没有死的想法和勇气
生活对我来说还充满颜色的
作者:
疯子2
时间:
2007-1-30 14:48
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了
欢迎光临 摇摆论坛 (http://websick.net/bbs/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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